(1)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、检查;
(2)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;
(3)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(部门)及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、决议、决定、校规校纪的情况。监督检查学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;
(4)负责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,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;
(5)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审查监督工作;
(6)负责对监察对象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;
(7)精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,开展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;
(8)负责受理对学校各单位(部门)及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和处理;
(9)负责办理违纪违法案件;
(10)负责开展巡察工作;
(11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